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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

根据《 西安市人社局、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加快人才汇聚若干措施的通知》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

一、申请条件

毕业5年以内的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我市区域内自主创业后,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
1、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后提出申请,且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地仅限西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。

2、申请人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。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,只能申请一次。

3、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,即申领时间距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不得超过2年,即个人申领时间距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补贴

三、申请流程

1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向工商注册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,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无误的,按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,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支付给个人。

2、经营所在地在我市各开发区的,申请人向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,各开发区审核后汇总报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,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无误后向市财政申请补贴资金,市财政部门将资金核拨至市就业服务中心,再经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至本人。

四、申请资料

1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《就业创业证》复印件1份;

2、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材料1份(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);

3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;

4、近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1份(符合相关免税政策的,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);

5、《西安市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补贴申领表》。

五、办理部门

向本人创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。